关于 2018-2019-1 学期 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8-10-26来源:本站
各学院:
根据学校的安排,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定于 11 月
5日—11月 9日(教学周第九周)进行,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考试对象
1.2018 届本科毕业生办理延长学制并报到的学生;
2.报名参加结业重修的 2016、2017、2018届本、专科结业学生(报名名单见附件 1)。
二、考试课程范围
以上考试对象所有必修课程及指定选修课程中不及格课程(包括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)。
三、考试时间
1.考试集中定在 11月 5日—11月 9日(教学周第九周)进行。
2、每场考试时间均为 100分钟(艺术类课程考试不同的需报教务处)。考试时间按以下安排:第一场 8:25~10:05;第二场 10:25~12:05;第三场 13:30~15:
10;第四场 15:30~17:10。
3.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错 开安排,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时间拟安排在 11月 5日,以具体下发考表时间为准。
四、考场安排
1.各学院于 10月 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《考场安排表(考试)》(模板见附件 2),《考场安排表(考查)》
(模板见附件 3)报教务处。
2.教务处于 10月 27日前印发全校统一考试安排表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命题及试卷印制: 11月 1日之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,11月 4日之前完成制卷工作。
2、阅卷与登分: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必须尽快组织教师 认真阅卷,做好成绩记载,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成绩 汇总工作。
3、课程考试成绩按照重修补考的成绩提交方式提交成 绩,考试结束一周内学院填写汇总好《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 成绩》表(模版见附件 4)并签字盖章,纸质档成绩及电子文档成绩一并交教务处。
4、公共基础课程、专业课由教务处提供各场学生名单。
5、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应按时监考,严格遵守监考规 则。认真核对学生名单和身份证明,要求每个参考学生必须 当场签名确认。
6、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回收、清点所有考试试卷,以非试 卷类形式考核的课程应明确规定提交作业等资料的时间、地 点、接收人。
7、参加延长学制及参加结业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 份证及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参加考试。
8、所有参加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遵守考 纪考规,违规者成绩作废。
9、各学院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本院延长学制学生及结 业重修的往届学生,并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参加本次考试。
10、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相关的考试工作规范 文件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本次考试及阅卷工作,对考试各环节 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将严格按照《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)院教字【2014】31号》进行严肃处理。
附件:
1、延长学制及结业重修报名总名单
2、《专业课考场安排表(考试)》模版
3、《专业课考场安排表(考查)》模版
4、《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成绩》模版
教务处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