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2018-2019-1 学期 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
时间:2018-10-26来源:本站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的安排,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定于 11 月

5日—11月 9日(教学周第九周)进行,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考试对象

1.2018 届本科毕业生办理延长学制并报到的学生;

2.报名参加结业重修的 2016、2017、2018届本、专科结业学生(报名名单见附件 1)。

二、考试课程范围

以上考试对象所有必修课程及指定选修课程中不及格课程(包括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)。

三、考试时间

1.考试集中定在 11月 5日—11月 9日(教学周第九周)进行。

2、每场考试时间均为 100分钟(艺术类课程考试不同的需报教务处)。考试时间按以下安排:第一场 8:25~10:05;第二场 10:25~12:05;第三场 13:30~15:

10;第四场 15:30~17:10。

3.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错 开安排,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时间拟安排在 11月 5日,以具体下发考表时间为准。

四、考场安排

1.各学院于 10月 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《考场安排表(考试)》(模板见附件 2),《考场安排表(考查)》

(模板见附件 3)报教务处。

2.教务处于 10月 27日前印发全校统一考试安排表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、命题及试卷印制: 11月 1日之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,11月 4日之前完成制卷工作。

2、阅卷与登分: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必须尽快组织教师 认真阅卷,做好成绩记载,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成绩 汇总工作。

3、课程考试成绩按照重修补考的成绩提交方式提交成 绩,考试结束一周内学院填写汇总好《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 成绩》表(模版见附件 4)并签字盖章,纸质档成绩及电子文档成绩一并交教务处。

4、公共基础课程、专业课由教务处提供各场学生名单。

5、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应按时监考,严格遵守监考规 则。认真核对学生名单和身份证明,要求每个参考学生必须 当场签名确认。

6、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回收、清点所有考试试卷,以非试 卷类形式考核的课程应明确规定提交作业等资料的时间、地 点、接收人。

7、参加延长学制及参加结业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 份证及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参加考试。

8、所有参加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遵守考 纪考规,违规者成绩作废。

9、各学院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本院延长学制学生及结 业重修的往届学生,并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参加本次考试。

10、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相关的考试工作规范 文件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本次考试及阅卷工作,对考试各环节 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将严格按照《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)院教字【2014】31号》进行严肃处理。

附件:

1、延长学制及结业重修报名总名单

2、《专业课考场安排表(考试)》模版

3、《专业课考场安排表(考查)》模版

4、《延长学制、结业重修成绩》模版

教务处
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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