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 年“湖北名师工作室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,学校审议,拟推荐电影与电视学院杨哲芬老师“喆·艺术工作室 ”为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即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。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教务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提供实名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
公示电话:027-81979115(教务处)
电子邮箱:287847636@qq.com
武汉传媒学院教务处
2018 年 10 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