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注意事项如下:
1.我校限报10项指导性项目;
2.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.已获省部级以上(含省教育厅)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(含省教育厅)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。
4.项目负责人填报《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5.汇总表(附件2)盖学院章、申请书不用盖章,申请书内页涉及申请人签字的需手写,各学院提交项目数量不限,待教务处、校领导审核后公布初审10项名单再另行通知网络申报。
6.请各学院于10月19日上午11: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(一式2份)和汇总表(一式1份),和电子版一起交教务处研究科。
教务处
2018年10月8日